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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援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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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并不知道,在上海是可以寻求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援助的。只要你复合申请条件。那么,如何办理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呢?一些市民对于申请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疑惑,他们想事先进行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援助方面的咨询。那么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如何办理?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援助的办理流程

1、接收申请人申请材料,制发《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2、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受理的,制发《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制发《补充材料/说明通知书》;申请事项不需要行政审批或者不属于本机构行政审批职权范围的,制发《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请条件审查。审查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审批条件拟写审查意见;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审查意见进行复核,拟写复核意见;法律援助机构领导对复核意见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4、文书送达。审查承办人制作《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批准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制发《指派通知书》,通知被指派实施法律援助的律师事务所。

二、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援助的法律依据

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上海市免费法律咨询援助若干规定》(2006年4月26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3号公告)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活动。

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发表日期:2024-05-19  浏览次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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